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字号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要求,结合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中心工作,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不断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信息主动发布和政策解读,注重与公众互动,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着规范、实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对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督促,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加强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更新升级,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在线服务。方便网民快速便捷查阅信息、参与互动,提高服务质量。注重网站安全防护,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巡检、自检、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发布我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工作计划执行和公示公告等信息。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采取文字、图文结合解读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类内容9次。主动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2021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2755条,内容涉及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平台、法律法规、人事信息、机关党建、规划计划、地价、资料下载、营商环境、公示公告、财政财务等多方面工作。不动产登记公告等热点问题,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

  3.加强新媒体与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完善政府信息内容发布保密性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特别是文稿关。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2021年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38期,658条。

  (三)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答复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建立台账、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配合协调,对疑难申请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日常考核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也进一步提升。全年接收通过邮寄、网络、现场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7件。

(四)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包头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包头市第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涉及我局工作的建议、提案6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提案39件,现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已在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和包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去年存在的问题,在深化、规范、便民上下功夫,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存在的不足有一是便民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需要更加准确规范。三是对群众咨询问题的处理要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自然资源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加大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和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处理较为复杂申请的受理、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指导,防止因工作失误而导致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认真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扩大主动公开份额,减少依申请公开占比。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特别是涉及民生和重大领域的政策要纳入解读范畴。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充分利用图文、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破解难点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129号;电话:6978797,传真:6978798)。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