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举报人:
关于您通过信函方式反映的“包头周边交界矿山、固阳文圪气荒山区无证开采、非法运输销售、破坏生态安全”等信访事项,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已通过行政履职程序导入我局执法监察科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将在2026年7月28日前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处理进展请详询0472-6978013。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