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注销达茂旗哈日陶勒盖铜矿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资料来源 :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 2026-03-17 字号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一问一答》等有关规定,依据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依法关闭达茂旗哈日陶勒盖铜矿的公告》,现对达茂旗哈日陶勒盖铜矿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

公告期限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29日(3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上述采矿许可证矿业权人可向我局提出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申请;公示期满后,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3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