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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4.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资料来源 :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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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蒙(
2019)包头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265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