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2.14赵翠萍)
资料来源 :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 2026-02-14 字号 :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赵翠萍保管不善,56166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翠萍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