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2.13邬飞)
资料来源 :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 2026-02-13 字号 :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邬飞保管不善,914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邬飞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