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抬板式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说明
资料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字号 : 打印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住宅抬板式建设规划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当前,传统居住项目功能单一,缺乏社交、健身、文化展示、景观等公共空间,住宅建筑首层潮湿、易受地面噪音与视线干扰,居住小区隐私性差、人车混行、公共空间零碎、体验感较差,且传统地下车库建设成本高昂、空间利用率低、且涉及土方开挖、防水、支护等复杂工程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城市工作要求,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做好城市规划工作,我局联合市人防办和规委会专家共赴天津学习考察了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相关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发展建设情况,组织制定了《包头市住宅抬板式建设规划管理指导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已征求住建、人防、城管等部门及设计单位、开发企业意见。于2026年3月3日组织市规委会部分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题论证,并按照论证会修改意见补充完善,后报请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

《指导意见》从容积率、建筑高度、密度、绿地率等十二项核心技术指标作出具体规范,明确平台下相关空间不计入容积率、各类配套设施布置要求、停车与出入口、城市景观管控等关键内容。同时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出雨水调蓄设施建设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