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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承担东河区、青山区、昆都仑区、九原区、稀土高新 区(以下简称市辖区)土地、房屋、林权和草原(含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含承包经营权)、担 保物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二)承担市辖区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及不动产登记权籍审查、审核入库工作。
(三)承担市辖区(不含稀土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工作。
(四)承担市辖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及交易 数据收集、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辖区不动产登记及房屋交易档案保管、利用工作。
(六)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财务科)。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 政务、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党群、纪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业务受理一科。负责市辖区(不含稀土高新区)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负责青山区、昆都仑 区(不含包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等业务的 收件、受理、初审工作,负责网上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统筹、协调与推进工作,承担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收件、受理、审核工作, 承担不动产查解封登记的收件、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四)业务受理二科。负责包钢、九原区、东河区、稀土高 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等业务的收件、受理、 初审工作。承担不动产查解封登记的收件、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五)审核科。负责市辖区(不含稀土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审核工作,负责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 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的审核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 权的抵押权登记、预告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变更(注销)登记等 业务的审核工作。
(六)权籍科。负责市辖区不动产权籍审查职能,宗地、房屋调查数据审查入库工作,承担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数据补 录工作。
(七)信息档案科。负责信息化建设及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工作规划和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及房屋交 易档案的保管利用和档案库房管理工作。
(八)法规缮证科。负责市辖区登记业务的登簿及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的缮证发放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不动产 登记的来信来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中心各项业务的质 检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培训等工作。
(九)土地林草科。负责市辖区(不含稀土高新区)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负责农村牧区集 体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林权、草 原承包经营权及土地承包权登记申请业务的审核工作。
(十)交易服务科。负责市辖区(不含稀土高新区)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工作,负责市辖区新建商品房和存量 房楼盘表的建立、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市辖区房屋交易、产权 管理经办工作。
办公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51号(原包头市规划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3323977
负责人姓名:
白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