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中心
资料来源 :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 2021-11-30 字号 : 打印

机构职能:

1.承担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耕地保护方面的行政 辅助工作。

2.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补划和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补充耕地储备库的日常管理及补充耕 地服务工作。

3.承担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资产核算及负债表 编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4.承担市四区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确认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市四区自然资源与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6.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 评价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的技术服务工作。

7.负责建立市本级政府公示土地等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并组 织开展市本级地价动态监测、地价信息发布和土地市场价格动态 分析研究工作。

8.负责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技术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编制市本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 治规划、生态修复规划。

10.负责建立并维护管理市本级土地矿产资源技术审查专家 库,组织开展包头市土地矿产相关领域项目、方案、报告的评审 论证工作,并开展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补充耕地等相关项 目的日常监督、验收审查等事务性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矿业权设置的相关技术服务和实地核 查工作,负责全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釆年度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在期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台账。

13.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确权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

14.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

青山区富强路51号原规划楼4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3323078

负责人姓名:

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