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由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综合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5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baot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6978797,传真:0472-697879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效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和局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调整情况,适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强调和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处室具体落实,相关人员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指导。采取集中培训会、专题部署会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分享工作成果,探讨工作方法,解决疑难问题。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规范全局系统主动公开工作。结合依申请公开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部门间联动,提高办件水平,以便向申请人公开翔实准确的信息内容。
(三)不断推进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任务信息公开。我局在不断推进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方案等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同时,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重点信息公开。
一是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督促,办好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及时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全年发布征地信息278条。
二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全年发布地质灾害信息11条。
三是持续做好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规划计划”“矿业权出让、转让”“招拍挂出让”等专栏,实时发布全市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的信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全年公开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信息19条。
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各部门职能职责和信息公开重点内容,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编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是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群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的基本定位,涉及各类政务信息发布的栏目达50多个,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千余条,实现了公开无死角。定期下发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提高局属各部门、单位和旗县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重视程度,督促各单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扩大了自然资源信息发布范围。
(四)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局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以来,我局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便民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智能服务,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向基层、向银行网点延伸,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结合起来,推动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打造了“一网通”、“一单清”、“一窗收”、“一站办”新模式。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全市房屋落宗率达到90%,实现主城区内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全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覆盖,主城区共设置综办窗口18个,日均受理业务200件以上,95%的业务实现了“免预约、即来即办”。业务办理时限缩短60%以上。在自治区率先推出“不动产+银行”便民服务,在主城区主要银行设置便民服务网点16个,实现不动产“抵押贷款、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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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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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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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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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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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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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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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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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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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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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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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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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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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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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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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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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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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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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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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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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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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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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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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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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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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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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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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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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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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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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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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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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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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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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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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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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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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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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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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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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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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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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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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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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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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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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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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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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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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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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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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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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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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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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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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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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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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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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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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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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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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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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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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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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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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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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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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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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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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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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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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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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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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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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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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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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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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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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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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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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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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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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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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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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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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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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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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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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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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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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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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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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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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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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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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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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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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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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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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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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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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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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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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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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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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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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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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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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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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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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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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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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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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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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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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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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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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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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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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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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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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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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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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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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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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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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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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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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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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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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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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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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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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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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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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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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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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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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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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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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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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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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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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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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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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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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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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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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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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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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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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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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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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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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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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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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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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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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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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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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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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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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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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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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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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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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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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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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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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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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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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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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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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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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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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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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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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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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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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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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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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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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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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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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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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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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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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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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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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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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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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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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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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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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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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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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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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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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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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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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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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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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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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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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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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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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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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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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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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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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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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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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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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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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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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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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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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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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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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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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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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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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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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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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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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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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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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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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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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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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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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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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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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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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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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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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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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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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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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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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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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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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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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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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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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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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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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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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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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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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1
|
2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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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仍存在不足,需要继续改进。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强化责任和标准意识。充分发挥电视、报刊、新媒体和政务服务窗口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进一步提高全员参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实效性。继续深化政务主动公开,分步推进公众关注关心的土地预审、征地、供地、登记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提高公开的实效性。三是规范办理程序,巩固依申请公开的客观准确性。日常工作中,针对申请事项加强研究分析,区分性质类别,把握受理、办理和送达环节,规范细致,防范法律风险,巩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客观准确性,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率。四是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继续推进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政务公开的实践经验,按照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对安全保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保密工作既符合国家和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又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努力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