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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包头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53709XK/2024-00001
发文机构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包自然资发【2024】55号
公文时效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包头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 :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字号 : 打印 下载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 2024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8日



包头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包头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2024年工作要点》《包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包头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包头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气象趋势预测

        根据2024年气候趋势预测和环流形势分析:春季(3~5月)全市降水量在33.9~42.4毫米之间,较常年略少0~2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阶段性春旱发生;平均气温在11.1~12.1℃之间,较常年同期偏高1~2℃;大风日数较常年略少,全市沙尘暴日数为1~2次;终霜冻日期较历年偏早,山南4月下旬后期,山北约在5月上旬,4月下旬至5月上旬有倒春寒发生;第一场透雨预计大部地区略偏晚,约在4月底至5月初。夏季(6~8月)全市平均气温在22.7~23.7℃之间,较常年高0~1℃。降水量在185.4~222.5毫米之间,较常年多0~2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有出现极端降水的可能,易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等灾害,应加强防范。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2024年降水趋势预测以及工程建设活动分布范围及影响区域,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类型为崩塌、泥石流。重点防范区域为泥石流沟危险区、新生公路运煤专线沿线等地。威胁对象主要为高速公路、公路、铁路、居民、房屋和农田。防范的主要灾害区域为土默特右旗大青山山前黑拉沟、纳太沟、霍洞沟、干沟泥石流,九峰山管委会新生公路运煤专线沿线崩塌,固阳县金山镇泥石流,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哈德门沟泥石流、梅力更沟泥石流等。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我市地质灾害防范时段为全年,重点防范时段为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尤其是在暴雨多发的6~8月和受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的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此外,我市冬春季降水量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但随着近些年极端天气的增多,冰雪消融过程中受气温变幅较大的影响,土壤含水量增多,岩土体承载压力增大,岩石因温差效应导致膨胀和收缩,岩石破碎加剧,存在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也需注意防范。2024年度重点防范区域如下:

        (一)阴山山地西段低中山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于乌拉山、大青山南北一带,属地质灾害密集区,重要隐患点有:

        1.土右旗北部低中山区及沟谷地带,特别是黑拉沟、纳太沟、美岱召沟、胡洞沟、石保兔沟、九峰山新生路、枣沟公路一带,遇暴雨易引发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险情,严重威胁呼包高速等公路和沟谷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九原区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梅力更沟等沟谷由于采矿等活动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发生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增大。

        3.固阳县南部低中山区,211省道、沙明线两侧多处受修路开挖形成陡峭边坡,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神水沟、河西窑子村后沟遇暴雨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二)阴山山地西段低中山区石拐段,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易发区,即石拐大青山煤矿区,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差,属地质灾害高度发育区,重要隐患点有:

        1.石拐区红旗山危岩体滑坡。近年来,山体裂缝逐步延长,增宽,局部地段山体已出现滑动迹象,极易发生大规模滑坡。

        2.石拐区大发滑坡。近年来,地面多处出现裂缝,如遇大的降水,滑动的可能性极大,严重威胁公路的正常通行及厂汉沟的正常行洪。

        3.石拐区大发平硐山滑坡。该地段由于采空区塌陷导致地表山体裂缝崩塌,推动山脚煤矸石向前滑动,若遇暴雨,极易产生滑坡。

        4.石拐区古城塔村、立甲子村、东山村、狸猫渠村、喇嘛坝村、康卜村因采坑及采空区塌陷,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大。

        5.石拐区水磨滩、头道沟西侧、包十五中北坡、吉忽伦图苏木三岔口村席麻壕北坡,存在不稳定性斜坡,遇有降雨易引发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三)东河区壕赖沟铁矿由于透水事故引发地面塌陷灾害,存在再次塌陷隐患,威胁周边通讯线路、输电线路、公路安全。

        (四)东河区杨圪塄煤矿区由于多年大量采煤,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地下采空区面积大,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易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五)黄河冲积平原黄河沿岸,即:九原区至土右旗黄河沿岸,属崩塌易发区,易产生黄河塌岸。

        (六)北部高平原山地低山丘陵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固阳县固阳盆地四周低山丘陵区,211省道(包头—满都拉)金山镇范围内的240~250km路段、固阳-白云鄂博公路95~97km路段、哈石公路(哈德门—石哈河)段极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

        2.固阳县低山丘陵区中沟谷内由于历史上采砂淘金、矿业开发等形成大量松散物,遇暴雨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3.固阳县大庙、公益明铁矿、湾沁壕煤矿等矿山,由于大量开采矿石,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发生滑坡、地面塌陷可能性较大。

        4.达茂旗西北部、中部,低山丘陵向北部高平原过度带,在达茂旗乌花敖包、赛乌素金矿、夹皮沟艾不盖河等地区和公路修筑斜坡可能引发崩塌和滑坡。

        (七)大青山山前倾斜平原为崩塌易发区,分布在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北部山区与平原的结合地段,由于开采矿石及公路建设,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增大。

        三、防范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地震、气象、能源、铁路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为有关部门开展公路、铁路、重要基础设施、人员集聚区、矿山、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做好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组织自然资源、交通运输、铁路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尤其在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道、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的巡排查工作。同时,要紧盯冻融交替时段,严防冰冻及冰雪消融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新发现并经实地核实确认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防治体系,落实监测、避让等防治措施。

        (三)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实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要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迅速上报。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接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报告后,应于半小时内速报市自然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事态紧急时可越级速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等。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接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报属地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和技术指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事态紧急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相关责任人,汛期前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信息,及时上报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防治平台有关信息。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及三大通信运营商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全市汛期(5月1日-9月30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和发布工作,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位。

        (五)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地质灾害专业技术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应急管理部门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各旗县区政府、苏木乡镇、村集体组织开展培训,健全实战化应急演练机制,汛前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避险综合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前,或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