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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近期在完成自治区对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后,包头市政府分别与8个有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旗县区政府和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目标责任状对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土地执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等6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各旗县区2020年耕地最低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最低保护面积,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三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控,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坚持农地农用。四是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严格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责任,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五是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下一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包头市有关部门定期对各旗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