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解读与研讨会议
资料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字号 : 打印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3号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宣传和学习,提高干部群众对实施条例的理解与应用能力,迅速把握土地政策机遇,拓宽工作思路。8月5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解读和研讨,各科室、驻楼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旗县区局(分局)设分会场,利用视频进行学习、研讨。


会上,各科室对照各自职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详细讲解。内容包括:耕地保护、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临时用地管理等。

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对照条例原文和专家解读进一步加强学习;要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做好新旧法的衔接,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修改内容的研究和学习,并准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同时继续加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 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