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积极破解工业用地遗留问题全面盘活企业资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字号 : 打印

解决工业用地遗留问题,是深入落实自治区“五个大起底”的重要任务,也是包头市推动“双招双引”大提效、营商环境大提升的重要抓手,更是着力破解制约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突出问题、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包头市紧扣工业用地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特点,牢固树立“有解思维”,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大胆探索解决方法路径,妥善帮助企业卸下历史“包袱”,有效盘活企业资产,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了活力动力。

一、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有的放矢明确改革路径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打造部门协同发力工作格局。专门成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和各园区管委会参与的工业用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办公室,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设立集中办公场所,抽调人员组成了分别负责土地处置、规划确认、住建确认及消防验收的专项工作队伍,专门印制《工业用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资料汇编》,同步进行了政策解答及流程培训。同时,各旗县区政府均成立工业用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负责督促工业园区落实责任,各工业园区由分管主任专门负责对接盯办工作,成功构建了市、旗县区、工业园区三级协同联动工作体系,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明晰责任分工,形成遗留问题高效解决机制。对于纳入问题管理合账的项目,依据各职能部门、属地政府(管委会)职责,由遗留办逐一交办到各部门、地区解决落实。同时,针对工作推进中企业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明确由市工信局对市住建局未介入监管的特殊行业项目明确主管部门,不能确定的会同市住建局、园区管委会确定可以出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明确对涉及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的城市配套费缴纳方式,由市财政局提出具体意见会同市住建局抓好落实,真正形成遗留问题职能部门权责清晰、相互配合的问题解决机制。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构建问题解决长效保障机制。为解决工业项目房屋产权办理中涉及到的规划、土地、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问题,包头市出台了《包头市推进工商企业公益类和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关于工业用地遗留问题土地处置意见》等系列文件,为问题的高效快速解决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大胆探索分类突破真正破解各类疑难杂症

 经过对全市存在产权遗留问题的工业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摸底,共确定第一批工业用地遗留问题项目393个,其中市五区347个,外五旗县区46个。包头市确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工作导向,既充分考虑当前企业办证需求,又严格界定办证条件,既开辟“直通车”,又严禁“搭便车”,按照“先易后难、应办尽办”原则,千方百计推进企业产权应办尽办,真正推动工业用地遗留问题集中处置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393个非住宅类遗留项目,截至目前,全市393个非住宅类遗留项目,其中工商业类项目308个,214个项目已办结土地或房地不动产登记 ,办结率83.59%;85个公益类项目中,19个已办结不动产登记,办结率41.30%。一是调整规划确认政策确保通过规划核实验收。对于企业用地手续齐全,但因后期规划调整导致占压道路、占压绿地等违反规划而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的项目,按照调整前的规划进行核实,并在控规维护中予以调整。对于企业未取得用地手续或超出用地范围建设的情形,经实地核查无占压道路、占压绿地等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再对容积率、建筑退让、用地范围等技术指标进行核算,出具同意按现状保留意见;经实地核查存在占压道路、占压绿地等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形,提交产权集中治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经整改或调整控规后,出具同意接现状保留意见,并按照流程办理有关业务。二是分时段、分类别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对于2007年《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出台以前招商引资并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可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对于因城市开发改造、“退二进三”等原因异地搬迁的工业项目,可接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对于土地被政府抵押导致企业无法办证的项目,由属地政府协调银行对抵押物进行置换,土地解押后再行办理登记手续。三是多措并举综合评估并帮助企业缴纳土地价款。积极推行长期租赁、弹性年期等供地方式。采取长期租赁出让的,首次租赁期限为5-10年的项目,年租金按照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年期为20-30年,出让价格按照长期租赁的年租金乘以出让年期确定。对于列入处置范围且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工业项目,将出让年限由原来的50年调整为不低于20年。同时,市、区两级政府设立专项“撬动资金”,对企业前期已投入征拆等资金的项目,在招拍挂环节中由辖区政府根据企业投入情况拿出部分资金帮助企业缴纳土地价款;对已签订《出让合同》、后期缴纳价款有困难的企业,由辖区政府利用“撬动资金”配合企业缴纳,按照“即交即返”原则,缴纳后立刻返还,实现资金良性液动循环,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四是实行“证缴分离”助力企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针对企业财力不足欠缴税费、无法支付未批先建项目罚款、消防审验违法行为罚、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费用问题,由辖区政府与相关部门沟通,具备条件的项目可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出具负责追缴的相关意见后,先行办理住建确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降成本减流程优服务提升遗留问题解决效率

一是减少服务费用助力企业降成本。对于企业无法支付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消防安全鉴定、房地产测绘等中介服务费用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兼顾中介服务机构利益的同时,鼓励其按照不高于国家或行业指导价60%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有效减轻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资金压力。二是简化消防验收流程提高办证效率。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消防验收时间长、整改费用高、处罚影响征信等问题,出台《关于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的实施方案》,消防验收程序由5步精简为2步,并明确按建筑建成当年的消防验收标准整改且免于处罚。为了推动消防验收工作加快推进,成立专项工作组与全市276个工业项目逐个对接,方案印发当天就为48家企业出具了消防验收认定意见,极大提升了工业用地项目消防验收效率。三是主动靠前服务推动问题真解决。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局深入工商企业座谈了解存在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同时,不断加大宣讲力度,围绕政策优惠和手续办理等改革亮点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特别是针对办理意愿不强的企业,主动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和思想顾虑,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建立集体会商机制,主动上手、集中攻坚,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