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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大修。近日,市自然资源局青山分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矿产资源法》专题学习会,旨在精准把握法律修订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提升矿产资源治理法制化水平。
会上,聚焦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压实生态修复责任、强化行政执法手段等三大核心要义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一是筑牢资源安全底线,明确战略保障方向。学习领会新法将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等纳入保护性开采目录、禁止随意压覆等条款内容,增强守护国家资源命脉的责任感;二是压实生态修复责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谁破坏、谁修复”入法要求,领会新法新增生态修复专章核心要求,以及首次明确矿业用地可通过征收、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应的规定;三是提高处罚标准,强化行政执法手段。掌握新法对非法采矿(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按采出矿产品市场价值1-5倍罚款(无论是否出售且明确最低罚款数额)的标准,以及新增强制措施,包括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挖掘机、钻机等工具设备,对违法现场或矿产品实施查封扣押,对拒不停止开采的责令停业整顿等内容,用好法律“利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此次专题学习,让分局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新法将资源安全作为战略基石、将生态修复列为硬性约束、将强制措施化作震慑手段的创新性修订内涵。下一步,青山分局将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法规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化监管、服务发展、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为辖区矿产资源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