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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包头市“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与“财惠通”融担基金融合建设的通知》(包财金〔2023〕766号,以下简称《通知》),实现互融互通、提质增效,以信用赋能为企业纾难解困。
推进“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与 “财惠通”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融担基金)融合建设基本目标一是实现互融互通。“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与“财惠通”融担基金覆盖群体基本一致,发挥功能相似,在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后,结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与“财惠通”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融合。“财惠通”融担基金将依据《包头市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承担“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功能。二是实现提质增效。“财惠通”融担基金将继续融合市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探索面向符合产业政策导向、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易贷”贷款贴息服务,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融合服务中小微企业,以信增信,增加授信额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基于“信易贷”要求和融担基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在《通知》中,对“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与“财惠通”融资担保基金融合业务,明确了金融机构准入、金融产品发布、放款业务融合的具体要求,并进一步阐明了金融产品展示、融资主体认证、金融机构准入、金融机构放款、风险缓释及分摊、历史风险承担、风险识别及监管的基本规则。
为做好“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与“财惠通”融资担保基金融合建设,《通知》要求按照“信易贷”要求和融担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由市财政局统筹、各部门分工协作、专业机构配合的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融合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金融服务引导作用。积极探索融资主体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社会媒体,扩大融合建设工作影响。严禁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科学开展评价。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绩效评估机制,逐渐加大融合建设工作深度。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为目标,通过对企业成长、融资规模、产业发展、资金风险的监控,科学开展融合建设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