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和耕地保护工作推进会
资料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字号 : 打印

9月10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王芙蓉副局长主持召开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耕地保护工作推进会。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科(三调办)、耕地保护监督科、整理中心、测绘公司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各旗(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稀土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地籍科长、耕保科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芙蓉副局长对各地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上报后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推进较好的东河区、土右旗、石拐区予以表扬鼓励。市三调办就近期国家、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国家级核查成果整改、旗县自查自纠等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了传达讲解,王芙蓉副局长分别对三调及耕地保护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三调工作方面,一是积极响应国家及自治区级核查审查意见。各地要及时关注国家级统一时点核查反馈意见以及自治区合理性审查意见,立即响应,逐一核实,按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二是持续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8月13日会后的推进进度,继续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9月15日前对自治区要求的重点自查自纠地类进行再梳理、再核实,上报全部自查疑问图斑;9月18日,完成对上报图斑的核实整改,未按时上报的市三调办将启动约谈程序;市级监理将于9月20日反馈市级核查疑问图斑,各地需于9月25日前完成核查整改任务,上报市三调办。三是继续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各地要按照8月13日会议关于档案资料整理以及三调文字报告编写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调查办的最新部署,于9月30日前,完成资料分类整理及文字报告初稿编写,报市三调办审查。同时加大对技术作业队伍的监管,做好安全和保密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核查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在耕地保护工作方面:一是耕保科要密切关注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最新要求,紧盯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反馈、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后续工作和集体土地地上物征收补偿标准制定工作,通过政策讲解、实地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旗县区的指导;二是部分旗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2019年度旗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自查报告和征地批后自查报告的旗县,要在9月20号前将相关报告报送市局;三是各旗县区要认真学习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的要求,提前熟悉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系统,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四是继续抓好土右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及2020年度例行督察涉及耕地保护方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