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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包头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近日,达茂旗自然资源局党支部在局党员活动室组织党员学习党纪条规。本次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展开。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作为党员要在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上起思想引领作用,在党员内部学习好党纪条规具有严于律己与带动他人的作用。本次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与第一章展开。总纲部分明确了党的性质,阐明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内容;第一章明确了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党员义务与权利等内容。重学党章对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对我们规范自身行为、重温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具有重要意义,对我们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反省自我、检查自我具有重要意义。
党员们表示,在本次“以案促改”相关工作推进中,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为自己划好“红线”“高压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思想认识,不断铸牢廉洁自律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