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力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资料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字号 : 打印

2025年5月以来,达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遵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及《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与要求,以“规范、高效、便民”为宗旨,集中力量,多举措推进全旗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一是多方联动,强化协同配合。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旗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对接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需求与困难。针对政策解读、流程规范等关键环节,多次咨询市自然资源局专业意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与工作标准,确保登记工作合规、有序推进。

二是靶向施策,破解历史难题。针对部分单位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土地权属来源复杂、建设审批资料不全等问题,旗自然资源局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一案一策”解决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实地核查办公用房的具体位置、实际面积,走访周边邻居了解建筑建设年代等关键信息,梳理历史档案资料,指导相关单位补充完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核心材料,为权属登记顺利办理奠定基础。

三是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简化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流程,切实落实“高效、便民”宗旨,开辟“绿色通道”,减少等待时间。同时,对基本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效率,让行政事业单位感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截至8月底,已完成旗交通局、工信局、巴音花镇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为旗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等5家单位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高效完成旗司法局、畜牧局办公楼的权属转移登记工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些单位长期以来“有房无证”的难题,为国有资产管理筑牢基础。

下一步,达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加大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推进力度,对尚未完成登记的单位实行“销号管理”,主动上门对接,协助准备相关材料,定期跟踪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力争年内实现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应登尽登”,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职保障与国有资产安全保驾护航。